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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小升初改革关键在打破利益格局

发布日期:2018-09-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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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就调整民办初中招生方式进行调研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民办初中将和公办初中一样,招生执行"免试"原则。

 

  取消小升初考试,解放学生与家长,看似是个好消息。然而,取消小升初考试的理由、做法和后果却不由得我们不去认真考虑。

 

  取消小升初考试的理由主要是基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升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招录,不得采用"考试"的方式。这也是为了避免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也享有招生自主权"的规定相冲突。

 

  实际上,"取消"或"不取消"并不重要,主要问题是整个小升初改革到底在选择一条怎样的路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且"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表明,《义务教育法》为"小升初"设定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等",不能给学校分优劣,不能挑选生源,而这主要针对的是公办学校而非民办学校。让所有学校招生方式都平等,只是在简单地搞一刀切,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当前,要为小升初选择正确的路径,关键在于解决"如何保证平等".

 

  首先,要取消的并不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而是取消名校办的民办学校,将其回归到单纯的公办学校或单纯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小升初备受诟病,并非由于其招生方式,而是其性质。作为公办名校"私生子"的"名校办民校",一边厢使用公办名校的品牌和教师等各种资源,向公办名校缴纳高昂的管理费。另一边厢又以民办学校之保护壳规避相关法规,人为设置考试门槛,一手捞钱一手揽生源,尽得公私之利。这种明摆着的"不正当竞争",如何不引起非议?

 

  其次,要保证的是所有学生的就学权和选择权,而不是继续维护公办学校的特权。政府必须无条件保障每个孩子接受同等待遇的九年义务教育,这就必须转变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模式,将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保证每个学生的就学权利平等。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带头遵循《义务教育法》,把公校办成真正的普惠性学校,对真正的民办学校放开市场竞争,给孩子们就学权后,再给他们选择的空间。并以此促使民办学校之间的公平竞争,打破教育形式的单一化。

 

  教育形式单一,是学生学习负担重的根源,只有评价体系多元、选择多样,学生和家庭才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最大化地保障教育权,才是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而非仅仅是"取消小升初考试"这一项。

 

  倘若教育部门仍然不改工作方式和思维,只会使问题越来越复杂。正如许多人担心的,取消了小升初考试,会不会比只能比拼权力、关系和财力,家庭会不会以往更加疲惫不堪?这也是为何教育政策调整总是不讨好的原因。要知道,真正的教育不是让孩子成为无序竞争的牺牲品,而是想方设法成就每一个孩子的读书梦。